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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无法按时缴纳的企业,是否有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的说法?

日期:2020-02-07 09:03 来源:市社保局

  答:2020年1月至疫情结束当月期间的社保费(包括正常缴费、欠费补扣以及补缴),从即日起到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结清欠费的不收滞纳金。即日起到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对2019年12月(含)之前月份的欠费补扣或者补缴的,滞纳金计算至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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