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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举办2023年社保普法培训班(第3、4期)的通知

日期:2023-09-14 18:10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各单位:

  为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增强依法参保意识,保障广大参保人合法权益,我局定于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6日对全市部分用人单位开展2期社会保险普法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通知

  深圳劳资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劳资通”)将承办相关会务的组织工作,并通过以下电话通知到各单位。请各单位负责人或社保经办人准时参会。

  湛女士:0755-86529148

  吴女士:0755-86701233

  周女士:0755-26518518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第3期:2023年9月25日(周一)全天,上午9:00开始

  第4期:2023年9月26日(周二)全天,上午9:00开始

  培训地点:宝悦酒店10楼会议室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98-12号

  附近地铁:碧海湾站从b出口出,步行826米、地铁西乡地铁站c出口,步行976米

  附近公交:富通城二期

  三、培训内容

  (一)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计发及政策解读

  授课时间:25日及26日上午9点—10点30分

  (二)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待遇计发及政策解读

  授课时间:25日及26日上午10点45分—12点

  (三)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计发及政策解读

  授课时间:25日及26日14点—15点

  (四)未足额缴纳社保、虚构劳动关系参保、欺诈骗保的法律责任与危害

  授课时间:25日及26日15点15分—16点30分

  (五)个人养老金政策解读

  授课时间:25日及26日16点45分—17点30分

  四、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有意愿参加普法培训的,也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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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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