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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办公用品配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3-19 09:55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项目名称

  办公用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概况

  社保局宝安分局本部和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6个社保管理站办公用品配送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服务需求

  (一)货物配送清单

  详见办公用品报价单(见附件)。

  (二)人员要求(岗位要求、数量)

  中标供应商至少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与采购方联络对接。

  (三)关于交货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配送通知后7日内将货物送达,中标人按采购人采购要求,每次下单送货,非一次性送货。

  2.交货地点:社保局宝安分局本部和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6个社保管理站。

  3.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的运输、验收检测和提供操作说明书等资料的义务。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服务承诺和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陆万元(¥160,000.00元),本项目为全年资格标,该预算为年度支付上限金额,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需包含税费及送货服务费。所报价格均为采购单价,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3.服务过程中如如实际需求的货物品目未在项目清单内,则以京东电商平台价格进行计价结算。

  4.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办公用品报价单(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

  (5)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配送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7)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材料(格式自拟)。

  六、询价评审方式

  (一)本项目采购评审方式为采购人召集采购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资格资质、服务方案、商务合作等要素进行综合评比,各要素得分权重由采购评审小组确定,最终获得最高分的可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二)本次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每月验收合格收到中标方相关资料票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工作日)以银行对公转账的方式按月支付费用。

  2.付款前,中标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要求

  (一)公告期限: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

  (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请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将响应材料于2024年3月25日18:00前密封送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2区新安二路211号中粮紫云大厦宝安社保局3楼301室。

  九、联系人及方式

  周工,0755-27590021。

  附件: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办公用品报价单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