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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元博实业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04-17 10:45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元博实业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宿舍区228工业区48号2B厂房402

  法定代表人:吉翔运

  经查,深圳元博实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职工秦兰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4年1月5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49793.44元。因深社保(光)稽通[2024]C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无法有效送达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光)稽通[2024]C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经查,你单位职工秦兰,身份证:511223197807******,于2018年9月5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1909010644)。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4年1月5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49793.44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将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349793.44元,存入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福田支行

  账    号:44201503500059111106

  附    言:深圳市鹏峰科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退回工伤保险光明分局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光明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10日内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联系人:黄金城、杨达焜,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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