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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泽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刘江锋《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9 16:58:58

深圳泽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2月13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建工认决字〔2023〕040000028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你单位职工刘江锋(男,身份证号码:431124200001******)于2022年9月19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职工刘江锋于2022年6月18日在罗湖区润安深南大厦项目工地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2年6月18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腰2椎体爆裂性骨折、脊髓损伤(ASIA分级,B级)、马尾神经损伤、颈髓损伤、颈椎间盘突出症(C5/6)、腰椎间盘突出症(L5/S1)、右侧内踝骨折、双侧跟骨骨折、右侧距骨骨折、全身多处皮肤擦伤、高处坠落伤、右侧小腿肌间静脉血栓,受伤部位是全身多处。

  该员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