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的公告(2024年4月第一批)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02 14:36:31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当事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结论已经作出,因单位拒绝签收等,均未能将相关鉴定结论送达,现予公告送达(见附件)。

  如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15日内)劳动能力鉴定复查,或直接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如对(15日内)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查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相关鉴定结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附件:1.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楚小林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四川筑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2.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华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广东吴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3.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柯登峰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湖北朋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4.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孔柱梅(15日内)劳动能力鉴定复查鉴定结论送达山东奥德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公告

             5.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王安辉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宁波市铭日劳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6.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翁勤焮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深圳市简爱珠宝有限公司的公告

             7.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刘立峰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深圳市建宝厦建设有限公司的公告

             8.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杨波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深圳市熙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9.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张建兵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北京东阳德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