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02 14:35: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国资委关于推动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6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85号)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面向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等广东省战略性产业企业,以及粤菜、家政、养老、托幼、康养等社会领域和现代服务类企业。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省、市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规模大、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注重区域性经济发展需求,对我市“20+8”产业集群、优势产业集群给予重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链主单位原则上是规模以上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绿色制造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有链接龙头企业或上市公司能力的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企业,且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成长性,与链员企业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内部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建有技能岗位标准体系,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及晋升等激励措施完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畅通。能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四)开展学生学徒制培训、技培生学徒制培训的职业(工种)与主营业务一致,能带动不少于5家链员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能提供500个以上用于学徒培养的实际用工岗位。与省内院校有良好的合作基础,能安排足量企业技术技能骨干参与院校专业建设,开展有实质内容的校企合作。

  (五)对正确理解产教评技能生态理念、对技能人才培养事业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在本行业大力推动生态链建设的企业,或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自主评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六)对我市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有积极贡献,亟需技能人才支撑、能有效带动就业,且积极参与技能生态链建设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七)对建有能实现政校企“三方九出八共”、实现共建共治、对技能生态链建设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平台,或具备对链员企业开展共享培训所需场地、师资、培训资源等基础条件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材料报送地址详见附件2),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收集汇总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二)地市推荐。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市工信和国资部门按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名单、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材料要求。企业填写申报表时,应提出拟构建的技能生态链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岗位、标准开发、教学资源、过程管理、人才评价、当地产业园区等情况,重点阐述申报链主单位的优势、链员企业及合作院校情况和构建生态链的计划),以及开展学生学徒、技培生培养人数、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合作院校等工作计划,并根据申报条件、申报表中内容逐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报送要求。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件应准备一式3份,分开装订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8:00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辖区人力资源部门,并同步将相应盖章版扫描件电子材料发送至各区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收集汇总后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8:00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企业在材料报送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辖区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表

             2.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