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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27 17:44:07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在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法治人社建设的良好局面得到继续巩固强化,有力促进营造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局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牢牢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总书记提出的“11个坚持”贯穿到法治人社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一是在“大学习”中提高站位。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掀起全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及时研究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举措,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融入深圳人社事业“十四五”规划中。二是在“深调研”中找准方向。健全政策法规实施深调研机制,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高质量就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专题调研,锁定优化制度靶向。三是在“真落实”中善作善成。印发“党建+业务”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构建“项目化推进、台账化管理、常态化自查”监督落实模式,形成抓落实工作闭环。

  二、聚焦国家战略和中心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主体作用充分高效发挥。一是推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定工作。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总牵引、总要求,以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为关键抓手,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深港澳融合发展等要求,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先后出台《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11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框架。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重点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失信约束措施清理等情况,对2008年至今100余件规范性文件适时开展全面清理,及时修改完善,切实保障人社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务服务效能显著增强。用“放管服”改革方法推动人社事业发展,为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顺利承接国家、省下放的博士后企业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设立撤销权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聘用权限等职能,向区、街道下放应届毕业生接收、特殊工时审批等近40项职能。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库共42户、检查人员名录库共98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检查结果均已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在全国率先推行“信用审批”新模式,打造“秒批+信用审批”双轮驱动的人社高效服务新格局,目前共11个事项实现“信用审批”。198个依申请事项全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其中177个实现“不见面审批”,79个实现“马上办”,45个实现“秒批(办)”,实现14个“人社一件事”打包办理。在华为、富士康、大学城等设立7个人才服务站,在光明区人才工作站率先打造“5G视频办”模式。探索推进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码“三码融合”。加大“社银合作”力度,社保业务进驻49个基层服务大厅、6家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增至1600个,“同城通办、智慧社保”经办模式先行示范。

  四、加强行政决策程序体系建设,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提升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起草过程中注重征求意见、咨询论证等民主程序,逐件开展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及性别平等审查。二是不断完善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性。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梳理形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报送市司法局审查并通过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接受市民监督。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组织实施听证,保证规划编制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运用欠薪保障基金为1611名员工垫付欠薪2107.8万元,核查处置“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涉及我市线索26806条,有效预防化解劳资纠纷。二是保持打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落实公布违法信息、“黑名单”认定和推送等信用监管措施,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21年累计将6家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信息85家(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5宗。

  六、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加快形成。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开展聘任港澳籍仲裁员试点,探索建立与港澳、国际接轨的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二是创新普法方式。围绕五一劳动节、宪法宣传日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咨询活动,打造“劳动者法律大讲堂”精品培训。组织企业、劳动者参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现场庭审观摩活动,提高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意识。面向技师学院、鹏城技师学院学生开展“法律伴我成长”成人礼、“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等活动,号召学生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三是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依法建立复议案件快受、快审、快结工作机制,优质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202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2宗。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绩,为我市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贡献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