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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2019066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31 14:40:00


尊敬的苏日明委员:

  《关于加强个人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意见建议

办理答复

  一、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我市高度重视诚信教育及诚信宣传工作。市绩效办印发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将“诚信教育、信用修复、诚信主题讲座、示范创建、诚信建设万里行、失信专项治理等”事项纳入考核指标,各政府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诚信宣传与诚信教育。目前,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研究制定的《深圳市社会信用条例》,将涵盖个人信用立法问题。

  二、明确个人征信系统

  目前,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深圳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正在启动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调研,充分利用深圳特区立法权,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对标欧美等先进国家经验,解决强制用信、行业管理、数据归集、隐私保护、行政罚则等困扰信用体系建设的老大难问题。

  三、建议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建立个人职业信用档案,以便快速查询

  深圳织网工程已建成人口库,是信用数据的基础库之一,实际管理人口信息约15亿条。但考虑保护个人隐私因素,个人信用报告尚未对外提供查询。目前,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主要通过深圳信用网对外披露,且主要是四类重点人群的履职信息,具体包括:企业高管8356711条、执业医师73260条、执业律师84582条、执业会计401353条。除企业高管信息每日正常更新外,执业医师、执业律师数据更新不正常,市公共信用中心已要求主管部门按《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正常报送数据。

  目前,市信用办正组织研究更新编制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新目录已涵盖各单位资格资质信息,将在征求意见后印发;市公共信用中心亦在制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格式规范。关于建立个人职业信用档案,将积极研究探索以下事项:一是建立行业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识别和信息披露规则,职业资格信息可常态披露,失信信息应设最低披露期;二是明确职业信用信息核查规则和应用事项;三是按照新目录规定,督促将各单位所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汇总编目,并共享到个人公共信用主题库,市公共信用中心按照《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本人授权后向授权对象开放查询。

  四、成立深圳职场诚信联盟或相关协会

  在《深圳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有详细规定和落实单位,该项工作由市民政局会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

  一、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深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市场监管”指标工作第二次专班会议决定,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与开展重点人群信用分类监管的牵头单位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更换为“市市场监管局”。

  专此答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B类

  主动公开

联系人

刘文婷

联系电话

8812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