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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2019075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31 14:40:00


尊敬的施荣忻委员:

  您提出的20190756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港澳青年在深圳企业实习就业机制创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意见建议

办理答复

  一、鼓励港澳青年来深实习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香港中联办及香港学生活动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共同组织,深圳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及香港青年社团承办的香港大学生暑期内地实习计划于2012年3月正式启动,每年举办一届,每届为期1个月。依托市青年联合会、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及市青年科技人才协会等青年团体,发动、协调深圳多家最具代表性的企业为实习生提供实习岗位,截至目前累计提供约300个实习岗位,实习领域涵盖了金融、物流、通讯、信息、建筑等我市优势产业,让更多港澳青年有机会了解内地、了解深圳,助力港澳青年融入大湾区发展。2020年4月17日,我市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深府规〔2020〕5号),明确规定支持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我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台青年实习计划,每接收1名港澳台青年参加实习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习补助。

  二、加强与港澳院校交流合作

  为弥补我市高等教育短板,十二五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与港澳合作办学和交流,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引进港澳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2014年,市政府与香港中文大学共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目前学校已经正式运行6年,在校生5500人,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居于我省前列。目前我市正积极依托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共建医学院,并筹建音乐学院,进一步发挥合作办学辐射效应,做大做强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高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已于2019年纳入广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二是目前我市高校与香港八大高校、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在海洋科学、轨道交通、环境科学、物联网、人工智能、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等领域开展多领域科研合作,已经初步搭建了粤港澳科研沟通平台。下一步,我市将紧紧抓住双区建设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广东省和深圳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我市高校与湾区内高校合作力度,促进科研人才和平台等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科研平台共享共建。三是鼓励我市高校与港澳高校师生交流。目前我市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高校与港澳高校开展师生交流及合作,我市所有高校面向港澳籍学生招生。目前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已经就港澳学生招生宣传工作统一部署,加大向港澳学生招生宣传力度,鼓励高校制定针对港澳学生奖学金制度,促进湾区青年交流和文化理解。

  三、搭建港澳青年线上线下服务平台

  我市正在探索“一网、一号、一平台”服务体系,其中“一网”为大湾区青年政务服务信息网,“一号”为大湾区青年发展热线电话,“一平台”为港澳人士来深发展服务集散地。希望通过建立服务体系为来深发展的青年人才,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服务。目前,团市委已与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就“一号”建设交换意见,探索可行性。同时南山团区委正在试点探索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通过青年之家形态的基层服务阵地搭建,为港澳青年来深发展提供更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服务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精准服务来深发展青年人才。

  四、加强深港青年人才服务

  我市积极利用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打造“圳在你身边”“青春圳飞扬”两个青年工作品牌,引领、团结、凝聚深港澳青年人才;充分利用深圳双区建设的黄金期、窗口期和机遇期,深入探讨大湾区青年发展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赢发展,营造“引得进、留得住、能出成果”的青年人才成长环境,利用国际青年创新大会落户深圳的机会,培养青年人才创新意识;并将继续在“深圳好青年”“深圳青年创业年度风云人物”等评选中,注重选拔港澳籍优秀青年,广泛传播青年榜样正能量,营造健康向上、奋斗有为的精神面貌,培养储备优质的人才力量。

  一、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感谢您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答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0年8月3日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

  主动公开

联系人

谭艳

联系电话

8812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