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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06 09:35:00

  深人社函〔2018〕1572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社会建设局: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2018〕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紧扣活动主题,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做好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全面落实“六个一”实名服务。通过走访摸排等方式,主动登记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在各类招聘活动中为求职毕业生办理现场登记,了解其基本需求和就业创业意愿。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就业创业意愿,制定个性化就业创业服务方案,将服务信息及时录入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三、提供培训就业创业帮扶。在就业服务月活动期间,我市将组织开展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10场,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用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吸纳就业积极性和毕业生就业稳定性。

  四、加强提醒高校毕业生严防求职陷阱,切实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五、9月12日为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集中宣传日。各部门要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政策解读、新闻报道广泛进行政策推介。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梳理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并印发你们;各部门可结合市里清单,通过手册、单张、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

  六、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填写《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27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活动亮点、活动相片2-3张等)和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扫描件以及电子文档)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郭杰丽;电话:82132894)。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