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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13年度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1-20 16:04:00

  深人社发〔2014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2013年度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办法》(深财规[201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培训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企业申报时间

  鉴于2013年我市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办法进行了较大调整,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导致企业实际申报时间比政策规定申报时间较晚,为方便企业申报,结合实际,决定2013年企业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顺延1个月,即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2014131日,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2014228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他事项规定时间不变。

  二、增加个人申报受理点

  1、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23421880

  光明新区光明大街397号社会建设局仲裁院一楼大厅

  2、深圳市坪山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85209227

  坪山新区金牛西路行政服务大厅二楼58号窗口

  3、深圳市龙华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23336139

  龙华新区清龙路港之龙科技园社会建设局劳动管理科306

  4、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28333026

  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行政服务大厅603办公室

  5、深圳市盐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25353855

  盐田区深盐路2158405

  6、深圳市友联船舶职业技能鉴定所:26858862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海湾路15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41月7日